桃源一公司违反环保法,法人被行政拘留
11月8日下午,桃源警方依法对违反环保法的某公司法人杨某执行行政拘留。
2018年10月,桃源县某建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的情况下,违规在陬市镇建设、生产砂石数千吨,且在环保部门下达停止违法建设的决定书后拒不整改。11月6日,环保部门将案件移交桃源县公安局办理。
获悉桃源县公安局陬市派出所受理此案后,11月7日,该公司法人杨某主动到陬市派出所投案,交待了收到桃源县环保局的停止违法建设的决定书后,继续建设调试设备生产的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拆除生产设备。
根据相关法律,桃源县公安局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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