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不履行协议的拆迁户实施行政强制拆除
3月12日上午,浔阳街道办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门力量,对位于县城南区白马路征地范围内的拆迁户张华忠房屋实施行政强制拆除。
张华忠系尧河社区白马路拆迁户,该户于2017年1月25日与县征地拆迁事务所签订了房屋及附属设施安置补偿协议,2017年5月8日领取了征地拆迁补偿款。为尽快完成项目征收,浔阳街道办与县征地拆迁事务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细致地宣讲征收补偿政策,并反复做思想工作,但该户拒不腾空交房。经研究,浔阳街道办与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其房屋实施保护性强制拆除。此次行政强制拆除保障了道路项目建设,为全县征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编辑:官必珍)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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