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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建设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30 15:12 【字体:

各粮油加工企业:

“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举措。我县为继续抓好2019年度“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建设,按照湖南省粮食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湖南省“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桃源县“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决定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县遴选6-8家龙头企业,参与2019年度“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与遴选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被支持企业必须是在桃源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且自愿申报参加遴选。

2、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优质粮油的市场开拓能力强,有销售渠道。

3、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等违规违法行为。

5、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或是具有特色生产和营销方式的。

6、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 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

7、企业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8、2017、2018年度参与了“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但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不予支持。

二、遴选方式和办法

(一) 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办法:采取主要指标考核和现场陈述、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主要考核指标: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科技支撑、产品产量、销售额、企业用电量、年度产值完成情况、实现利税、优质粮油品牌创建影响力、产业发展基本面等情况。

2、现场陈述:

(1)陈述内容:主要陈述本企业参与桃源“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项目建设的工作基础、思路举措、预期目标、建设内容、资金安排及管理、时间进度、保障措施等情况。

(2)陈述要求:参与陈述的企业必须提前到达会场。按现场抽签顺序陈述,现场陈述时,汇报语言清晰流畅,现场陈述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企业轮到陈述时间尚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

(三)遴选程序:

1、通过桃源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参与创建桃源县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建设企业的遴选公告。

2、参选企业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遴选办)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文件资料:①企业申请参与桃源“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项目建设的请示文件;②企业参与创建《桃源“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③《参与桃源“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项目建设的企业遴选申报表》;④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示范企业专项目标责任书。

3、遴选办根据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编号,并分别封装材料,填写《桃源县参与创建“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建设企业遴选报名统计表》,汇总整理参选企业名单。

4、成立桃源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建设遴选企业评审组,召开遴选评审会。根据参与项目建设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由桃源县 “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评,再由建设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按照百分制评分排序,报县政府审定入围单位及支持档次。

5、遴选结果在“中国桃源网”公示。

6、整个遴选过程由桃源县纪委全程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主食产业化企业要充分认识公开遴选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申报。

(二)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的程序和条件,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遴选过程中如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申报参与遴选企业必须于2020年5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上述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报县发改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10份,答辩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培军

联系电话:13875020507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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