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民政局 关于撤销登记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知的公告
截止2020年6月30日,桃源县本级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工作结束。经查,下列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我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拟对以下65家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在桃源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相关社会组织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书面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桃源县漳江南路004号
联系电话:0736-6638676
邮政编码:415700
附件: 拟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桃源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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