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民政局关于拟对桃源县养生协会等41个社会组织给予警告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截止2020年6月30日,桃源县本级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工作结束。经查,下列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我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对桃源县养生协会等41个社会组织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其中:社会团体2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1、陈述和申辩权;2、听证权。需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公示的社会组织应到桃源县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有陈述、申辩、听证要求的,在公示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书面告之陈述、申辩的内容及是否要求听证,逾期不领和不提出书面申请即视为送达且无异议。
本机关地址:桃源县漳江南路004号
联系电话:0736-6638676
联 系 人:杨万军
邮政编码:415700
附件: 拟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名单
桃源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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