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特门”服务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公示
根据2020年度桃源县“特门”服务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工作安排,按照《桃源县协议零售药店“特门”服务申报受理评估办法》(桃医保发〔2020〕14 号)文件要求,桃源县医疗保障局已于2020年11月组织完成桃源县协议零售药店“特门”服务申报受理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实名向评估小组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36-6630013)。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
附:《桃源县协议零售药店“特门”服务评审合格公示表》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特门服务”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公示(定).docx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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