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桃源县县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 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二次)
为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发展,我局受常德市发改委的委托,组织召开县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桃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召开听证会的公告,向社会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按照有关程序,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1年1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县政府二会议室召开。
二、实施阶梯气价的主要政策依据
1.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
2.《湖南省定价目录》;
3.《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细则》(湘发改价调〔2017〕1119);
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9〕848号)。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分档气量及价格
1.分档气量。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
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2.5立方米及以下的;
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2.5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数)的;
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的。
抄表用户以实际用气量为计量依据,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用户用气量或购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时,燃气公司应及时告知和提醒用户。
2.分档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2倍;
第三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5倍。
3.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4.计算单位。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5.多人口家庭用气量。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取暖及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县城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
6.特殊用户。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
以上价格均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二)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对民政部门发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用气不执行阶梯价格,按居民第一档价格执行。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
(一)听证人3人
罗国清 田卫东 严久峰
(二)听证会参加人22人
1.消费者参加人12人:李治江赵沈何家俊 夏红伟 骆凤霞黄国顺童琰曾庆国姚芳吴江平 罗帅 马美华
2.经营者参加人1人:刘少军
3.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及政府工作部门参加人6人: 张华军 张军平 黄贵超 王立志 曾鹏刘继辉
4.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佘建军张政斌
5.消费者协会参加人1人:王延祝
(三)旁听人员2人:鄢祖福 黄桂岩
(四)新闻媒体记者1人:桃源县融媒体中心记者1人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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