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
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现通令如下:
一、落实登记管控。对省外返乡人员一律严格管控, 确需返乡的居民,提前 24 小时向所属社区(村)报告行程, 返乡后实行分类管控措施。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等须严格实行实名登记、落实 ” 三查": 查健康码行程码、查体温、查口罩。对入境人员和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桃人 员,实施 “14+7+7 天+(3 核酸)”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桃人员, 实施 “14 天+ ( 2 核酸)“集中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 国内低风险区来返桃人 员,实施“三查+(1 核酸)“措施。
二、严控人员聚集。一律不得举办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年会)、展销、演出、赛事、宗教等聚集性活动。禁止赈酒, 严格落实"婚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不办"的原则。家庭聚餐一律不得超过 10 人, 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出行管理。非必要不出省, 尽量选择就地过节。确需外出必须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单位干部职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返桃后须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重点场所防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火车站、汽车站、 影剧院、 宗教场所 、KTV、酒吧、 殡仪馆以及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看守所等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五、筑牢冷链屏障。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不得进口冷链食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必需不得海淘、代购境外商品。
六、落实群防群控。科学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筑牢群防群控严密防线。确保桃源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发展环境平安稳定。
本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4 小时举报电话: 0736- 6623080。
桃源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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