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初审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77号令)和《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委托实施三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建通【2019】82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认定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
一、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可提出陈述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书类需提供原件和扫描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我局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股,逾期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股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联系电话:13875019989(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科)
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镇迎宾路010号
邮政编码:415700
附件:桃源县202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意见(第一批)汇总表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桃源县202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意见(第一批)汇总表
序号 | 公司名称 | 原资质等级 | 申报资质等级 | 初审意见 |
1 | 常德市新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暂定 | 四级 | 合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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