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跨省通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办程序、所需资料及相关政策解读的公示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通知》摘要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民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桃源县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已于4月22日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申办程序及所需证件等资料公布如下:
二、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三、规范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程序
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申请人需要一次性提供所有证件原件等材料,受理地收齐材料3工作日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在10工作日完成补贴资格认定,办理结果由全国系统实时反馈至受理地;受理地在3个工作日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业务属地按照申请人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四、申请人所需提供资料
1.户口簿(更新最近2年内);
2.身份证;
3.残疾证(2、3代残疾人证);
4.低保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供);
5.申请人(残疾人本人)湖南省农村商业银行卡账号;
6.提供申请人或监护人有效的联系电话。
五、申请需填写资料
1.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表》(附件1)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跨省通办”申请诚信承诺书(附件2)
3.个人授权信息委托书(残疾人委托监护人办理申请时填写)(附件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人如有隐瞒虚假等问题,将停发补贴资格同时退回违规发放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附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跨省通办”申请诚信承诺书(附件2).docx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跨省通办申请表(附件1).docx
桃源县民政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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