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2021年度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县级示范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7-05 16:38 【字体: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1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1〕29号)精神,为加快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园的建设,现就 2021年度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县级示范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2021年,全县计划创建4个农业特色产业园县级示范园。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产业园区有基础。拟申报县级农业特色产业园县级示范园的园区,在本县有一定的技术、规模、品牌优势;物质装备先进,科技支撑强劲,基础设施完善;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能力强。

2.产业特色鲜明。主导产业为农业“一县一特”主导特色产业,在全县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产业集中度高,主导产业发展

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生态条件和生产条件独特。

3.产品优质安全。实行标准化生产,对生产投入品有严格的管控制度,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主导农产品通过“二品一标”认证优先。

4.创建主体清晰。申报县级示范园创建主体需是单一经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创建主体工商登记注册地须是我县行政区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组织管理健全。运行管理机制有活力,方式有创新,有适应发展需求的管理机制与开发运行机制。

6.带动农民增收。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7.建设任务明确。编制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

(二)下列情形不得申报

已认定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县级示范园的、在农业等部门获批同类项目的;建设主体涉黑涉恶的;项目区域内有“大棚房”问题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县级及以上环保、农业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

三、申报程序

1.创建主体申请。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经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乡镇(街道)签署意见,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县级核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主体进行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出具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文认定。

四、申报资料

申报主体按《桃源县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奖补方案》要求编写《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县级示范园申报书》。

五、申报要求

1.请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本一式两份报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联系人:聂志国,电子档发邮箱:738339@qq.com

2.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将不予受理。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