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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二)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8-26 10:11 【字体: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的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桃源县浩哥干货店经营的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月20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芝麻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2月4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CP21430725570800146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芝麻酸价项目标准值为≦3mg/g,实测值为3.9mg/g,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处罚决定如下:

1.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0元;

3.罚款人民币2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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