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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三)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8-26 10:17 【字体: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的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桃源县漳江建中商行经营的麦穗牌味精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月22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麦穗牌味精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2月4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编号为XC21430725570800197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麦穗牌味精谷氨酸钠标准值为≥99.0%,实测值为89.7%,不符合GB/T 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决定如下:

1.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22元;

3.罚款69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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