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四)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的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桃源县江建梅综合商店经营的小米辣、散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月21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小米辣、散黑芝麻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2月4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编号为XC21430725570800180的“小米辣”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小米辣”钠项目标准值为产品标示值3258,实测值为4.19×103mg/100g,不符合GB 28050-201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2月6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编号为NCP21430725570800188A的“散黑芝麻”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散黑芝麻酸价项目标准值为≦3mg/g,实测值为6.2mg/g,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处罚决定如下:
1.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9.40元;
3.罚款698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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