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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六)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8-26 10:42 【字体: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的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桃源县漳江镇刘友香经营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月20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黑芝麻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2月4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CP21430725570800142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显示:酸价项目标准值为≦3mg/g,实测值为9.6mg/g,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鉴于当事人发现违法后积极配合查处,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涉案货值少,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在采购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向供货方索取了供货单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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