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七)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的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桃源县漳江镇王仁和经营的鸡汁脆笋、麦穗牌味精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月20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商店经营的鸡汁脆笋、麦穗牌味精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2月4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编号为XC21430725570800139的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的鸡汁脆笋检验结论显示:钠项目标准值为产品标示值0,实测值为145mg/100g,不符合GB28050-201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2月4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编号为XC21430725570800138的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的麦穗牌味精检验结论显示:谷氨酸钠标准值为≧99.0%,实测值为91.1%,不符合GB/T8967-2007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决定如下:
1.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 27.50元;
3.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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