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84号)文件要求,为实施好桃源县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21年,省财政安排我县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660万元。根据省厅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确定实施“一特两辅”产业重点项目3个,优质稻或农机社会化服务重点项目2个。
重点项目遵循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安全有效的原则,择优遴选5家经营主体实施(其中龙头企业3家、水稻专业合作社或农机专业合作社或社会化服务组织2家)。
二、带动主体申报条件
1、特色产业鲜明。省重点项目支持“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桃源红茶、油菜、柑橘)优先发展,允许粮食生产大县将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列入扶持范畴。
2、带贫成效突出。截止2020年底,龙头企业在脱贫攻坚期间曾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小额信贷、就业帮扶(脱贫攻坚期间发放脱贫人口总工资折算,每3万元工资折算成带动1个脱贫人口),帮扶脱贫人口数达到1000人以上(含1000人),合作社、农机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数(计算方式同龙头企业)150人以上(含 150人)。
3、行业地位领先。龙头企业在区“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中是领军企业,能在扶贫农产品保底回收、培训高素质农民、农产品加工、新产品开发、品牌打造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合作社是区级示范性合作社以上,在品种改良和生产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生产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全区服务能力、服务成果居于领先地位的示范性服务组织。
4、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带贫协议的情况;主体和法人无不良征信纪录;脱贫攻坚期间,在产业扶贫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出现重大问题。项目带动主体要服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5、承担帮扶义务。带动主体应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等直接帮扶措施,帮扶新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有本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自主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融入产业体系。
不予重复支持情况:
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财政一次性10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不予重复支持。
三、申报程序
1、主体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桃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2、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确定项目带动主体并公示。
四、申报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及申报书(含带贫主体基本情况、带贫情况、如何带动有劳动能力、有本脱贫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监测对象、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等);
2、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及法人征信证明、无涉黑涉恶证明、未获重复支持的证明材料、上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和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合作社的报表无需经审计)。
4、申报主体获取的荣誉奖项复印件;
5、申报主体以往参与扶贫证明资料;
6、申报主体实施重点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就资料真实性、足额配套资金、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承诺)。
五、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18:00前;
申报资料送达地点:桃源县农业农村局产业振兴股;
联系人:孟令芳,电话:18711689988。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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