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 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7号):农业农村部门抓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工作不实。全市畜禽养殖企业普遍呈现规模小、点多面广的特点,有些养殖场选址不合理,污染治理设施不运行。
主体责任单位: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责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科学合理布局畜禽水产养殖行业,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有效。到2021年底,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中小养殖专业户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养殖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整改措施:
1.严格禁养区管理。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准入制度,推进禁养区退养工作。合理规划水产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禁止天然水域投肥养殖。
2.大力推广生态养殖。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场、精养池塘标准化升级改造,深入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大力发展农牧结合、绿色循环养殖。精养池塘推广低密度养殖、水质调控、精准投喂等养殖技术,实现尾水达标排放。
3.强化养殖污染治理。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审批备案制度,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制定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技术方案,完善中小畜禽散养户污染治理措施,因场施策,实现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整县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进度,年底前整县推进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 90%以上。
4.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强化畜禽和水产养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养殖场行为,依法查处畜禽和水产养殖行业污染环境案件,特别加大对多次重复投诉、污染严重等案件查处。
整改完成情况:桃源县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8%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率达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74%。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9月5日
受理部门: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6-6623336
联系地址:桃源县浔阳街道滨河路42号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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