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的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桃源县范伟炒货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19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原味花生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8月16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编号:No:XC21430725570807421的检验报告,当事人销售的原味花生检验结论显示: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决定如下:
1、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12元;
3、罚款78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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