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桃源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
桃源县殡仪馆:
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按照补偿服务成本,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原则,同时考虑丧户的基本办丧需求和承受能力,经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服务项目及标准
(一)政府定价管理
1、火化费:(含骨灰整理和装灰服务)
1高档捡灰炉:900元/具。
2平板捡灰炉:480元/具。
2、遗体接运费
1灵柩车租用费:200元/具/趟(遗体接运范围为县城规划区内,在县城规划区外接运的每公里加收5元,租用费总额最高不超过400元)。
2遗体抬运费
A.遗体上下车:80元/具(上下各40元)。
B.上楼抬运遗体:10元/具/层(一、二楼和使用电梯的不收此费,从三层起每上一层加收10元)。
C.远距离抬运遗体:200元/具(抬运距离超过100米,不再收取上下车费)。
3、骨灰寄存费:100元/盒/年。
(二)政府指导价管理
1、殡仪厅租用费
1大厅(346.5 m2):1600元/晚。
2中厅(192 m2 ):1080元/晚。
3小厅(165 m2):780元/晚。
(注:提供卫生、照明设施、茶水、电子显示屏、瞻仰台、桌椅、音响等)。
2、冷藏棺租用:200元/晚。
3、殡仪厅空调使用费:若开启中央空调,实行计时收费,大厅(346.5 m2)20元/小时;中厅(192 m2)18元/小时;小厅(165 m2 )15元/小时。
4、遗体整理费
1穿衣、脱衣、洗身:180元/具(含防护用品费用,变腐加收50%)。
2遗体包扎:120元/具(含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材料费用,变腐或损坏加收50%)。
3遗体整容:100元/具(含防护用品及化妆用材料费用,变腐或损坏加收50%)。
4验尸服务:200元/具(指为公安部门检验非正常死亡遗体提供验尸场地和服务人员,含卫生消毒及防护用品费用)。
5特殊遗体消毒费:100元/具(含消毒液及防护器材费用)。
6装尸袋100元/个。
5、环保花圈租用(含挽联打印费):10元/对/次。
(三)市场调节价管理
其他悼念、祭祀服务项目及其用品等殡葬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仪馆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利润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并报我局备案。
二、殡葬服务收费优惠政策
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1号)和《桃源县民政局 桃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桃源县城乡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免除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桃民发〔2021〕3号)文件落实特困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如遇相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三、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制度
你馆接此批复后,要认真做好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按照规定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殡葬服务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举报电话等在殡仪馆醒目位置公示,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丧葬用户和社会的监督。
本批复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以前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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