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各实施主体: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及调剂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161号)以及《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桃源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桃源县2021年省级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及项目申报方案》(桃农联发〔2021〕16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县2021年中央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477万元,由10个乡镇(街道)申报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项目17个。目前,各实施主体申报的项目已由乡镇乡村振兴办联合乡镇财政所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乡镇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所申报的项目基本符合实施要求。经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现将资金计划予以下发。请县财政局按照程序拨付,相关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2021年中央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分配计划表
2021年中央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分配计划表.doc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桃源县财政局 桃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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