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港口码头污染整治问题(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港口码头污染整治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省交通运输厅港口码头污染问题整治走过场,仅靠调度统计表来掌握情况,工作不严不实。在2020年5月的调度统计表中,全省码头数量变为44个码头,且全部完成整改,不仅技术发生较大变化,而且统计的整改完成情况也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此外,全省船舶受电设施改造进展迟缓,仅26艘营运船舶安装受电设施。
二、整改目标。2021年底前完成8个码头整治,全面提升港口码头污染治理水平;2021年底前,完成2019年1月1日前建成的2艘船舶的受电设施改造。
三、整改措施。
1.按要求对县辖区内8家码头分类实施整治。陬市千吨级码
头、磊鑫码头2家码头已按照各自经评审通过的码头防污染规范提升方案进行了整改。巨龙建材码头拆除重建自用码头。其它5家码头责令停产停业,引导退出经营。
2.船舶受电设施安装。按要求完成2019年1月1日前建成的2艘船舶的受电设施改造。
主体责任单位:桃源县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督导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
1.8家码头已完成整改工程,并经验收合格,其中:
(1)陬市千吨级码头、磊鑫码头2家码头已按照各自经评
审通过的码头防污染规范提升方案进行了整改。2021年11月25日通过了我局组织的初步验收,全面完成码头整治任务,消除码头环境影响。
(2)巨龙建材码头:码头原有固定装卸设施,含皮带架已经拆除到位;提质改造工程已进入申报立项阶段,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的批复将拆除重建,立项工可报告,防洪,通行论证均已召开专家评审并通过,正着手做水产种质资源评估以及环评,土地选址和预审意见,并逐级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力争年前报发改部门核准立项。
(3)湘沅装卸码头已于2021年11月1日退出经营;三湘物流码头、陬市大码头、沅达装卸码头、万顺港务码头已停产停业,正引导退出。
2.湖南远利船务有限公司、桃源县昌文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各1艘船舶,共计2艘船舶全部完成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桃源县交通运输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9日
受理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联系电话:0736-6668235
联系地址:桃源县浔阳路1号桃源县交通运输局
桃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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