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关于限期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按照《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3号)要求,2022年我分局对全区持有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的企业开具《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单》,并通知企业凭《缴款通知单》在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截止目前,还有部分企业还未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也未到生态环境部门说明原因,现对未缴纳2022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15家企业(名单附后)进行公告催缴,限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所属地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对逾期未缴费的,将按《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湖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不予核发或换发排污许可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扣2分。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催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企业名单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2022年12月18日
附件:
桃源县2022年度未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企业名单
1.桃源县科辉第三墙材有限公司(架桥镇)(已递交放弃手续)
2.桃源县杨四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常德浏阳河饲料有限公司
4.常德市利锋鞋业有限公司
5. 桃源县龙潭镇惠民页岩砖厂
6. 桃源县长岭环保砖陶瓷瓦厂
7. 桃源县三元潭建材厂
8.桃源县漆河镇华晨环保砖厂
9.桃源县漆河镇双琥陶瓷瓦厂
10.桃源县杨家坪金州页岩砖厂
11. 桃源县诚信建材厂
12.桃源县陬市春科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已递交放弃手续)
13. 桃源县恒通造纸厂
14.湖南天鹰建设有限公司(已递交放弃手续)
15.桃源县福星鞋业有限公司(已递交放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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