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2022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桃源县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行政执法单位61家,持证执法人员1213名,共计有执法记录仪227台,执法车124辆,其他执法音像记录设备13台。2022年全年行政处罚案件10355件(含简易程序),行政许可22381件。
二、主要做法
1.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制定了《桃源县陬市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推动陬市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承接司法部在我县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推进行政权力划转和下放,根据省政府关于向乡镇赋权的工作要求,全县18个行政执法部门将181项行政职能下放至28个乡镇(街道),解决了乡镇(街道)“无权执法”的问题。
2.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我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两次,随机抽查了全县28个乡镇(街道)、22家县直及驻桃行政执法机关的170余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涉及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对每一份案卷从执法主体、事实证据、依据适用、实施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逐一进行现场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执法行为及案卷制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3.持续开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目前我县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推行柔性监管执法,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从轻、减轻、免于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共9家单位制定了三张清单,合计梳理减轻行政处罚61项,从轻行政处罚22项,免于行政处罚165项。参照省直部门或者市直部门执行三张清单执行的单位进行了书面说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少数镇(街道)对行政执法考试不重视,存在执法大队人员被抽调到其他站所,“一人多岗”的现象。大多数乡镇的执法大队以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规划建设的工作人员为基础组建,原农林水有执法经验的工作人员未调剂到执法大队,造成执法力量单一薄弱,难以做到综合执法。从赋权和委托给乡镇的执法事项来看,部分赋权单位存在一赋了之、一放不管的现象,对赋权事项没有进行专门培训和业务指导,大多数乡镇执法队伍不熟悉执法依据,不清楚办案流程。
2.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不够。仍存在个别单位未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存在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公示不全面、不及时,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不到位,档案装订不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未经过法制审核等问题。
3.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不充分。我县对行政执法监督采取进行执法案件评查结果通报纳入绩效考核的方式,未充分利用制作监督建议书、监督意见书等措施纠正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导致有关领域日常监督效果不明显。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乡镇执法力量。针对目前执法人员不足的现状,充分发挥县司法局的指导、协调、监督作用,适当增加个别乡镇的编制数,确保不低于5人,同时进一步整合乡镇(街道)站所办有执法证的人员,作为综合行政执法的力量和资源。
2.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要求各赋权部门编制好本部门下放权力的执法依据、执法文书、规范标准等文件,便于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操作。同时,加强对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以依法行政确保公平正义为落脚点,进一步丰富监督措施。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对发现有问题的执法行为,通过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意见书的形式,要求相关单位按期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严格按有关程序处理。通过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结果运用。
4.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省政府对《桃源县陬市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批复,在陬市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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