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桃源县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来源: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6-07 16:05 【字体: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3〕52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县2023年省重点项目资金560万元。为实施好桃源县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以下简称省重点项目),确保省重点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文件精神和资金安排,结合全县实际,遵循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安全有效的原则,拟选择一批从事“一特两辅”(桃源红茶、油菜、柑橘)产业的企业及从事“一特两辅”产业的合作社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实施省重点项目。企业实施的省重点项目每个100万元,合作社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的省重点项目每个20—30万元。

二、带动主体申报条件

1.特色产业鲜明。省重点项目可以支持“一特两辅”产业和自主选择一个带动脱贫人数较多的农林产业,支持自主选择产业的资

金规模不超过本县市区资金总规模的25%。

2.带贫成效突出。龙头企业在脱贫攻坚期内曾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小额信贷、就业帮扶(按脱贫攻坚期内发放脱贫人口总工资折算,每3万元工资折算成带动1个脱贫人口)等模式与当地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截至2020年底帮扶脱贫人口数达到1000人以上(含1000人)或达到本县脱贫人口数的20%以上(含20%);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数(计算方式同企业)150人以上(含150人),或达到本县市区脱贫人口数的5%以上(含5%)。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帮扶脱贫人口数均达不到1000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均达不到150人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帮扶脱贫人口数量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按序选择帮扶脱贫人口数量较多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3.承担帮扶义务。承担省重点项目的带动主体应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等直接帮扶措施,帮扶新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有本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自主发展产业,特别是高质量庭院经济,或通过务工就业等举措帮助他们融入产业体系,促进他们持续增收。

4.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帮扶协议的情况;在产业帮扶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5.不予重复支持。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过财政一次性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不予重复支持。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的、残疾人员创办的或带动残疾人员就业数量较多的、从事预制菜生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申报程序

1.主体申请。各乡镇(街道)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2.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确定主体。经综合评判,根据评审打分高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在桃源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及申报书(含带贫主体基本情况、带贫情况、如何带动有劳动能力、有本脱贫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监测对象、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等);

2.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及法人征信证明、无涉黑涉恶证明、未获重复支持的证明材料、上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合作社的报表无需经审计)。

4.申报主体获取的荣誉奖项复印件;

5.申报主体以往参与扶贫证明资料;

6.申报主体实施重点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就资料真实性、足额配套资金、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承诺)。

具体情况见附件。

五、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7:30前;

申报资料送达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产业振兴股;

联系人:孟令芳,电话:18711689988。

六、公示起止时间

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9日,公示3天。

附件:

     湖南省2023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申报书.docx

     湖南省2023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docx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