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源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及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中涉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五个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对问题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
1、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
查指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虽然率先在全省实现全覆盖,但配套管网建设、后续运维管理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亟待建立可持续的投入机制。
2、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
行动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指出:常德市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重“厂建”轻“管建”,存在建设后不管,监管缺位的情形。
3、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
督反馈意见指出:部分区县只重视了主管网建设,支管网和接户管覆盖范围不足,导致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存在进水量、进水浓度不能持续稳定达标的问题。
4、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
督反馈意见指出:根据最近一次的检测数据显示,(全省)日处理规模500吨(含)以上的设施和日处理规模200吨(含)至500吨的污水处理厂COD浓度未达100mg/L的较多,污水处置负荷未达一半的较多。还有7座2018年以前建成的日处理规模在1000吨以上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现阶段负荷率难以达到规定的50%以上。
5、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
督反馈意见指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完善,支管网和接户管覆盖范围不足,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进水量、进水浓度不能持续稳定达标。各区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虽已经实现专业公司委托运维,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并做到了制度上墙,但由于起步时间不长,还存在运维人员专业培训不到位,登记统计不规范,厂区秩序不正规等问题。
主体责任单位:桃源县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整改目标: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落实县级财政补贴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确保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持续推进乡镇污水收集主支管网续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有效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和进水COD浓度。
整改措施:
1、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监管。制定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方案,出台管理办法或绩效考核措施,对考核工作中评价较为一般或较差的污水处理厂,采取“一厂一策”的方式进行问题整改或督导。落实财政补贴,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开展乡镇污水收集能力调查,制定乡镇污水收集主支管网续建计划,完成年度污水收集主支管网建设任务。
3、全面排查乡镇污水已建主支管网情况,查清污水管
网渗漏、错接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
4、督促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落实技能培训,规范厂区运维秩序。
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日常运营监管。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营监管工作。2022年5月,我县制定印发了《桃源县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桃政办发〔2022〕17号)。县住建局和市生环局桃源分局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监管和水质管理。同时,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了绩效考核评价专班,制定了乡镇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方案,实行按效付费,此项工作已于2023年8月份完成。二是项目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厂区运维秩序。项目公司按要求制定了厂区、泵站及管网的运维方案,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了运维台账登记制度,定期开展了人员安全与技能培训工作。厂区雇有专人值守,负责基本生产运行。项目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厂区及外部管网进行巡查。项目公司按要求在污水处理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落实了第三方运维制度,在线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常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
(二)深入落实各项制度。2021年9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住建局、县水利局和市生环局桃源分局联合下发《关于全县25个乡镇开征污水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桃发改价费〔2021〕162号),同年10月,县政府办印发了《桃源县乡镇污水处理费随水费代征实施细则》(桃政办发〔2021〕19号)。目前,我县乡镇污水处理企业运营补贴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了运营补贴。2021年,征收乡镇污水处理费143.49万元;2022年,征收乡镇污水处理费142.95万元,拨付乡镇污水处理企业运营补贴6492.12万元;2023年1—6月,已拨付乡镇污水处理企业运营补贴3041万元。
(三)扎实推进管网补充建设。经调查,我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行“厂网一体”建设,在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的同时进行主管、支管及接户管建设,管网平均接户(收集)率已达88.4%。我县乡镇污水管网设计长度为192.12公里。截至2022年12月,我县管网设计任务已超计划完成,并通过现场定位录入至湖南省乡镇污水信息系统,系统显示管网录入长度为200.14公里。2022年底,我县制定了2023—2025年乡镇污水管网补充建设计划,补充建设污水管线5000米。2023年1—7月,我县完成了污水管线补充建设任务2099米(当年计划为1800米)。
(四)常态化巡查维修。各运营企业在加强厂区运维管理的同时,加强了对泵站、管网的巡查、维护、整改力度,制定了管网泵站日常巡查计划,并聘请了专业队伍开展设施维修维护。2023年1—9月,共进行泵站维修201次,设备维修232次,管网清淤、维修55616米。
目前,我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为77.38%,较2022年提高了7.21个百分点,平均进水COD浓度为128.46mg/L,较2022年提高27.15mg/L。2023年已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住建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 10 日至11月 17 日
受理部门:桃源县住建局
联系电话:0736-6623446
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街道迎宾路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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