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关于“危险废物管理问题”(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反馈危险废物管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该问题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危险废物经多轮排查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督察发现仍存在危险废物管理点多面广、制度不落实、处置不规范、整治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危险废物转移管控措施,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整改措施:
1、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危险废物转移管控措施,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危险废物贮存以及可能从事非法生产、贮存、销售、处置危险废物的逐一排查,重点核实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情况等,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综合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环境安全防控主体责任,针对排查存在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有力推进整治,确保存在问题全面整治到位。
3、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辖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规范化,梳理日常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现场监管制度,确保实时掌握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状况。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牵头督导单位: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
整改完成情况:
1、全县纳入省固废信息管理系统470家企业,构建了信息化监管网络,实行有效管理和精准治污。
2、对全县产废单位传达了《桃源县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常德市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常德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帮扶指导和培训解读,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主体污染防控责任。
3、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和整治,已对5家重点产废单位和1家经营单位完成了危废管理专项检查,对60多家小微单位进行抽查,并对10家重点产废单位在固废系统规范化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4、对全县医疗单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要求所有医疗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依法依规处置各类医疗废物,要求个体诊所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将产生的医疗废物也要建好台账,分类暂存在符合要求的贮存间和包装容器内,由属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运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实行医疗废物管理全覆盖。
5、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发现危险废物非法利用处置、非法转移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对涉案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严肃查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3日(公示期5天)
受理部门: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联系电话:0736-6623583
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南路024号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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