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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人员与科技示范户能力提升培训机构的公告

来源: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2-14 14:50 【字体: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3〕2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科技示范户种植能力,由桃源县农业农村局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户开展集中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

桃源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户培训)。

三、申报条件

1.培训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备现代教学设施、有较强的教学能力;

2.具有农业技术培训、服务资质,有较强培养组织能力和实践培训经验,能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

可以容纳180人的多媒体培训教室,能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具备现代教学设备及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具有学员培训所需的食宿条件,交通便利。

3.具备较高管理水平、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愿意承担本次培训任务,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技人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4.师资力量雄厚,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兼职教师队伍,能确保此次授课老师均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报名。

四、遴选认定程序

1.桃源县政府网站公告,面向常德市公开遴选;

2.相关培训机构(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打分(见附件),得分排名第一的选用为培训机构(主体),报局党组认定通过;

4.将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

五、申报时间

请有意承担培训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主体)2023

年12月18日18﹕00前将培训机构申报资料(纸质档)报桃源县农业农村局推广站。地址:桃源县浔阳街道临沅路042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英才             电话:13873631720  

邮箱:357822801@qq.com

 六、材料报送

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主体)需提交如下材料:

1.培训机构公司简介、《桃源县基层农技人员与科技示范户能力提升培训机构申请表》、申请报告、培训方案等;

2.培训机构情况(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培训场所及实训基地等设施设备条件,培训保障及资金管理措施等);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有关证明材料。培训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证明、过往培训农技人员与科技示范户经历及工作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复印按照目录整理成册。

附件:《桃源县2023年农技人员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训工作遴选培训机构评分表》.docx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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