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司法局关于注销宋健等2人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来源: 桃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22 16:09 【字体:小 大】 下列人员因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我局依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注销其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现予公告:一、桃源县交通运输局宋 健,行政执法证编号:18090417169二、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刘元安,行政执法证编号:18090414144 桃源县司法局 2024年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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