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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报送2023年度年报的公告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15:58 【字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3年度年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都应当依法报送2023年度年报。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不再报送年报。 

二、报送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各类市场主体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hn.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菜单进行填报,登录可以选择联络员登录、个体工商户年报登录、CA证书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还可通过扫描公告下方“湖南市场主体年报App”二维码下载App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微信扫描公告下方“个体工商户微信年报”二维码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上述系统,也可以直接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到其属地市场监管所申领表格后提交。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报前须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联络员备案。联络员备案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请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联络员备案工作的公告》要求进行,已办理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可按照原有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填报公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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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报公示及更正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年报系统的要求完整填报并公示成功即为完成年报。已填报的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 

需要更正已公示年报信息的,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个体工商户以电子化方式提交年报后,选择公示的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报送纸质年报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只公示其已经报送年报的结果。

五、问题答复及咨询 

各类市场主体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按照年报内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可向相关部门咨询。

1.漳江市场监管所:0736-6622835;

2.浔阳市场监管所:0736-6622301;

3.陬市市场监管所:0736-6641104;

4.漆河市场监管所:0736-6651477;

5.三阳港市场监管所:0736-6638100;

6.龙潭市场监管所:0736-6822242;

7.茶庵铺市场监管所:0736-6022107;

8.信用监管股:0736-6622886。

六、法律后果 

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并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若企业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仍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年报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方式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抽查检查。抽查发现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七、其他事项 

 1.谨防短信电话诈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自主进行年报和信息公示、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等业务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市场监管部门年报提示短信也不会附带网址链接,也不需要填写银行卡账号信息。谨防钓鱼网站,避免上当受骗。

2.未报送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年报的经营主体,应对未报年度的年报进行补报。补报后,再报送2023年度年报,并及时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

3.除公示年报信息之外,企业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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