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县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本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县本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县民政局将开展全县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请各相关全县性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具体年检事项须知见附件1),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年检材料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及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和领导干部兼职是否按照兼职文件要求执行进行认真审查,出具初审结论。并于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直接将年检纸质材料报送我局)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以及《社会团体会员花名册》、《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花名册》、《县本级社会组织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2)各一份报送至桃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民政窗口。根据有关规定,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2022年被评估为5A等级和2023年被评估为5A、4A等级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除外),可免于提交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对逾期未报送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县民政局将不再接收材料,将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附件:
桃源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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