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火灾防控水平,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管理,竭力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版)等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经过全面的排查摸底,现对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进行调整。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桃源县委机关等259家单位列为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范围,将桃源县御景园大酒店等8家单位明确为县级火灾高危单位,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并依法组织监督抽查。具体名单附后。
二、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调整后,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备案后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告。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督导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及时录入、公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三、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的要求,保障本单位的消防经费,认真抓好消防档案制定,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控制室管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修订完善等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微型消防站”,与同区域内其他重点单位形成区域联防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四个能力”建设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附件:
桃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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