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2024年度桃源县城区公租房配租公告

来源: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27 16:52 【字体:

县城区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根据《桃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桃政办发[2023]11号)规定,我中心将对幸福佳苑、和谐佳苑公租房小区的92套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度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摇号配租。

请下列三类人员到相应社区、单位、工商企业申报相关资料。

一、县城区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所属社区申报资料。

县城区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共同申请人)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社区领取);

2.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政务中心二楼办理)

3.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车辆信息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关系证明;

6.社区公示资料(社区;街道提供);

7.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工作不满10年)向所在单位申报资料。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住保中心领取,工作单位意见栏需要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信息真实有效,联系电话为当前在用);

2.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关系证明;

4.用人单位工作状况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用人单位公示资料(工作单位提供,需要注明参加工作年度)

6.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在县城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向就业企业申报资料。

在县城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审核表(住保中心领取,工作单位意见栏需要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信息真实有效,联系电话为当前在用)

2、申请人书面申请;

3、申请人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5、就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7、一年期以上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政务中心人社局)。

我中心审核后将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统一公开摇号,获得配租资格的对象再次参加房源摇号,未获得配租资格的纳入本年度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本次配租申请资料收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736-662330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