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邓某春)
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1.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 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止
2.举报电话:0736-6601323 联系人:熊兵
姓 名 | 邓振春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56年1月 | |
工作单位 | 无 | |||||
住 址 | 桃源县浔阳街道廻峰村5组 | |||||
致残时间 | 1976年12月29日 | |||||
致残地点 | 86776部队 | |||||
致残原因 | 1976年12月29日上午8时许在工作中不慎火炮压伤左脚大拇趾。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9级 | |||
残疾情况 | 致左脚拇趾不完全断离入院治疗,开始缝接,由于坏死,后行趾关节断离术,最后诊断:左足拇趾断离伤 | |||||
体检结论 | 经康复医院对伤残部位进行医学鉴定,结论为9级。符合补办评定伤残等级。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
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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