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柑橘病虫害绿色防控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的公告

来源: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0-29 16:10 【字体:

为加强柑橘病虫害绿色防控,进一步提高全县柑橘病虫害防控水平,助力柑橘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22〕8号)、《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关于印发<2024>的通知》(湘植保〔2024〕11号)等文件精神,遴选一个有一定柑橘种植规模且展示效果好的组织(合作社、公司)开展绿色防控示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1.项目需求:遴选1家组织创建柑橘病虫害绿色防控核心示范片,示范面积200亩,辐射面积2000亩以上。

2.项目经费:5万元。

3.任务要求:在防控柑橘大实蝇成虫诱杀和捡拾虫果两个环节,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采购药剂、统一点喷施药、统一捡拾虫果、统一处理方法、统一检查效果;防控柑橘砂皮病开展冬春季清园修剪、合理施肥增强树势、科学用药等综合防控技术。力争示范区柑橘病虫害绿色防控主推技术到位率100%,单个病虫平均损失率控制在3%以下,降低农药使用量,确保柑橘增产提质。

4.项目实施完成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承担项目组织条件

承担项目实施组织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组织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管理比较规范,且不存在诚信问题。

2.申报单位拥有桃源县范围内柑橘基地自主产权,土地流转租赁合同期在5年以上。

3.申报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示范基地求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4.示范基地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农机装备等),满足试验示范展示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任务,辐射带动柑橘绿色防控面积2000亩以上,并有一定的后续发展能力。

5.基地负责人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领导能力。

6.有一定的绿色防控经验、推广新技术业绩较好、示范带动能力较强、今年柑橘上已开展绿色防控的基地优先选择。

三、组织申报

(一)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公开、评审、公示”程序,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申报,并对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申报材料均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桃源范围内200亩以上基地自主产权证明材料或柑橘生产5年以上的租赁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3.本项目实施方案与资金使用方案(实施方案包含技术方案、人员安排、培训计划等)。

4.单位管理制度相关资料,包含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农药械管理)、人员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等制度。

4.服务能力相关资料,包含作业机械、技术人员(属聘用人员提供聘用合同、组织自有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或相关技术培训证明)、防控物资储备等材料。

5.其它资料(包含柑橘基地现场图片、农民培训的场所、实施绿色防控技术的相关图片或资料等)。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日17:30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后报送至县植保植检站办公室(地址:桃源县农业农村局院内大门进入右边4楼,联系人:杜立波,电话:13487909994),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四、操作程序

(一)资料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分,筛选出1家评分较高的组织,并经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通过。

(二)核定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确定的组织在桃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资金发放。项目任务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镇(街道)不同部门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根据验收结果及相关资料拨付资金。

附件:桃源县2024年柑橘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docx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