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彭某龙)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1.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 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止
2.举报电话:0736-6601323 联系人:熊兵
姓 名 | 彭文龙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88年9月 | |
工作单位 | 无 | |||||
住 址 | 桃源县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青林村委会 | |||||
致残时间 | 2020年9月5日 | |||||
致残地点 | 武警海南省总队机动支队 | |||||
致残原因 | 2020年9月15日,在警勤中队楼前木马训练场,木马2练习时不慎扭伤右踝关节,即感疼痛伴活动受限。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10级 | |||
残疾情况 | 右侧距腓前韧带损伤并右踝关节不稳。 | |||||
体检结论 | 经康复医院对伤残部位进行医学鉴定,结论为10级。符合抚恤关系转移。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
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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