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桃发改价〔2024〕155号
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收费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涉企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与省定政策文件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清单管理。
现将清理后的《2024年桃源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桃源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项目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对企业征收,企业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如遇相关收费政策发生变化,由价格主管部门及时通知相关执收单位,并适时更新项目清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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