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桃源县关于“成品油销售和监管不到位,多领域成品油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成品油销售和监管不到位,多领域成品油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十一):成品油销售和监管不到位。多领域成品油质量不合格,水上和陆上加油站、船舶油品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含硫量不达标。抽检发现,常德市水上加油站油品不合格率为33.33%,陆上加油站油品不合格率为16.67%,船舶油品不合格率为30.77%,非道移动机械油品不合格率为20%。部分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违规自建加油设施。督察组检查发现常德市16家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违规自建加油设施;非法流动加油车4辆,其中3辆车内柴油含硫量均不合格,最高含硫量达到105.93毫克/千克,超标9.59倍。
整改目标:组织开展全面摸排、集中整改、联合执法行动,抓好违规自建加油设施、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标油品充斥市场、无证经营、非法油品入常及偷税漏税等问题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罚到位,确保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整改措施:
1.开展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成品油油品质量、违规自建加油设施、非法流动加油车等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2.对督查交办顺能达1号、顺能达2号、孝感宏达2068号三艘船舶使用不合格船用燃料油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严肃查处船用燃油油品不合格违法行为。
3.对督查组移交车牌号为湘JA6753非法流动加油车(桃源县源创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无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的流动加油车。
主体责任单位:中共桃源县委、桃源县人民政府
牵头验收单位:常德市商务局
配合验收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及其他相关市直单位
整改完成情况:
积极开展成品油市场“黑加油站”、“非法流动加油”、“违规自建加油设施”、“非标油品”、“油气污染”和“偷税漏税”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750余人次、车辆120余台次(水上执法艇20余次),检查成品油运输车辆60台次,船舶7艏;成品油质量抽检27批次,水上加油站市抽2批次,及时调查处置群众举报加油站油品质量问题2起;集中整治违规自建加油设施13处;清理补缴税款156.25万元;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省环保督查组交办问题。通过“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形成了“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桃源县商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
受理部门:桃源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0736-6682196
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街道渔父北路23号
中共桃源县委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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