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精神,2010年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上班。2010年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的度过节日假期。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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