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告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及中央、省市驻桃单位党组织: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告,现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电台、电视台要反复播报国务院公告,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配合做好哀悼日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切实做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的工作,包括停止广播电视的娱乐节目和电视剧、广播剧,电影院放映的电影,媒体的娱乐性广告,网上的娱乐节目,各类文艺演出活动,各类公共场所的娱乐活动,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娱乐活动。
四、县广电局要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调整节目播出内容。县文化局要将国务院公告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娱乐场所的经营业主,切实加强对哀悼日期间的文化市场监管。各乡镇各单位也要做好工作,严肃认真、严格具体地落实好国务院公告精神。
中共桃源县委宣传部
2008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