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标准等有关事项听证会的公告
随着我县城市扩容提质进程的加速,依法收回县城规划区内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规范和统一我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补偿标准、程序等具体事宜,我局拟定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为了保证行政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4年2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会者。
二、听证会地点
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参会者。
三、听证代表范围及人数
在县规划区范围内征集听证会代表40名,其中:公众代表25名、特邀代表15名。
四、参加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公众代表采取自愿报名申请,随机选取产生;特邀代表由县国土资源局邀请。
五、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的条件
1、本县范围内年满18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2、依法设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参加听证会的,可书面委托1—2名本机构相关人员报名。受委托人需年满18周岁且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2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地产股
3、报名要求:(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登记;(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携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受委托人需携带书面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4)请按本公告规定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报名联系电话:0736—6503073
联系人:姚良军、潘建伟(13875103626)
特此公告。
桃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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