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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陋习、倡导新风,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倡议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24 00:00 【字体: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城市综合实力的体现,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创建文明城市,既可以优化县城人居环境,改善市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又可以提升县城品味,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为此,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工作目标,向全县人民发出了“全县动员,全民动手,携手共建现代文明城市”的号召,并确定了今年打基础、明年全达标、后年要夺牌的工作思路。我们要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坚定信心、踊跃参与、万众一心,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建设文明和谐桃源贡献力量。

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们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热心参与,共同创建。每一位市民都是县城的主人,要做文明县城创建的热心人,从家人和身边的人宣传起,做文明市民的倡导者;从规范自己的言行做起,做文明行为的示范者;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做文明城市的志愿者;让“桃源因我而靓丽,桃源因我而文明,桃源因我而和谐”。

二、遵章守法,严于律己。要以大局为重,自觉服从执法、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配合城市建设和秩序整顿,抵制各种违法行为,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守法经营,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和形象。

三、告别陋习,举止文明。要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自觉告别封建迷信、吃喝浪费、打牌赌博“三大陋习”;做到“三管九不”:管住自己的嘴,不随地吐痰,不粗言秽语,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破坏公物;管住自己的腿,不乱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绿地。

   四、明理诚信,公道正派。要做诚实人,说诚实话,办诚实事,用诚实劳动获取合法的利益。讲信用,重信誉,平等竞争,不弄虚作假、坑蒙欺诈、假冒伪劣,让诚信成为一种信念、一种习惯、一种力量。让我们的县城人人都是诚信之人,时时都是诚信之机,处处都是诚信之所,让诚信成为桃源的名片和桃源人的新形象。

“同住一座城、共建一个家”。市民朋友们,告别陋习、倡导新风,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你的每一份努力,会让我们的县城离文明更近一步;你的每一份付出,会给我们的家园增光添彩;你的每一份参与,会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吸引更多的人投入到文明县城的创建活动中来。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用我们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智慧,为实现“打造现代产业、建设幸福桃源”目标而努力奋斗!

        
              桃源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桃源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 

    中共桃源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桃源县委员会                桃源县妇女联合会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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