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6-30 09:46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从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办公 8:00………………12:00 下午办公 15:00…………… 18:00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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