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6-30 09:46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从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办公 8:00………………12:00
      下午办公 15:00…………… 18:00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