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物价局 关于召开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和制定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发展和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15年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纪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桃源县物价局拟于2015年8月中旬召开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和制定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方式
1、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拟定24名,其中:消费者13名(居民代表9名、工商企事业单位代表4名),经营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县消费者委员会代表1名,有关政府部门代表6名。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拟定旁听人员3名。
2、产生方式
消费者(含居民代表及工商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者人数不足13名时,余下的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县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产生。经营者、政府部门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参加人,由县物价局根据规定聘请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二、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桃源县城区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等)。
3、了解有关城市供水价格政策情况。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者,可在2015年7月13日—7月23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桃源县物价局五办公室报名(地址:县人民政府院内,联系电话:2605665)。
特此公告
桃源县物价局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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