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异地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业务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12 00:00 【字体:小 大】 各位车主及驾驶人: 经省、市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我大队现已开通异地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业务。凡本县机动车在本省其他地市(不含常德市)、高速公路和外省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在本大队违法处理中心接受处理,不加收任何费用。为杜绝代办,请车主或驾驶人携带行驶证、本人驾驶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违法处理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烦请相互转告。 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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