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方案听证会公告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城镇规划、土地等级、经济形势等有了新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需调整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县财政局和县地税局拟定了初步方案。为了保证行政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准备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4年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会者。
二、听证会地点
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参会者。
三、听证代表范围及人数
本次听证会征集听证代表20名。
四、参加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公众代表采取自愿报名申请,随机选取产生;特邀代表由县财政局和县地方税务局邀请。
五、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的条件
1、本县范围内年满18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2、依法设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参加听证会的,可书面委托1—2名本机构相关人员报名。受委托人需年满18周岁且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地方税务局税政法规科、县财政局税政法规股
3、报名要求:(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登记;(2)受委托人需携带书面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3)请按本公告规定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报名联系电话:0736-6619895 孟伯来
0736-6677752 韩光明
特此公告
桃源县财政局 桃源县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3日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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