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中心关于变更作息时间,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11 11:57 【字体:小 大】 桃源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变更作息时间 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的 通 知 桃政务函[200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政务中心2007年4月16日起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即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上班。 二00七年四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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