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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贯彻〈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4-24 11:18 【字体: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5]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现将《关于贯彻〈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采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广泛听取建议意见,并据此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办法。


  公示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5月28日

  信函地址:桃源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股

  邮编:415700

  电话:0736-6503010

  电子邮箱:2637076997@qq.com

桃政发〔2015〕  号

桃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5]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征地补偿

   1、被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成片果园实行分期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1;

   2、零星树木实行按株补偿,具体搬迁标准见附件2;

   3、坟墓迁移按座据实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3;

   4、输电线路建设埋电杆、拉线实行按根数补偿;在固定围墙或自然院落之外的绿篱、绿带按长度包干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4;

   5、水泥路、沥青混凝土路、排灌机埠按重置成本确定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5。

   二、房屋拆迁补偿

   固定围墙或自然院落外的其他设施按照相关政策据实补偿。

   1、住宅房屋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分档次包干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6;

   2、房屋超深基础部分补偿费用按砖混及以上结构据实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7;

   3、简易棚屋实行据实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8;

   4、线型工程所涉及到的部分室外设施补偿标准见附件9;

   5、按时交房腾地奖励标准见附件10。

   三、临时用地补偿

   临时用地包括取土场、弃渣(土)场、拌和场、材料堆放场等。临时用地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而定。临时用地补偿费计算公式为:

   临时用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标准÷24年×(用地年数-1)+青苗补偿+地上附属设施补偿。

   四、房屋拆迁安置相关规定

   根据《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集中联建、分散安置住房安置补助费计算面积为240㎡,分支户住房安置补助费计算面积为15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获取分户安置资格:

   1、被拆迁户多子女,且子女均已婚无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在40㎡以下的(其父母必须与其中一个子女居住);

   2、被拆迁户多子女,未婚子女已达到法定年龄,且人均居住面积在40㎡以下的(其父母必须与其中一个子女居住);

   3、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时已依法办理离婚和财产分割手续一年以上,户口仍在本地,且确实无房的。

   五、本通知以外的有关补偿,按常政发[2015]2号文件标准执行。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桃源县其他有关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自行废止。

   六、本标准施行前,县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县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15年 4  月 24  日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印发


附件1


桃源县成片果园分期补偿标准


类别

补偿标准

规格

备注

盛果期

6000∕亩

每亩60株以上

每亩60株以下,按株计算(标准见附件2)

幼龄期

4500∕亩

每亩60株以上



附件2

桃源县征地拆迁有关零星树木搬迁标准

1、橘树

直径(cm

高度(m

冠径(m

征收补偿标准

(元/株)


φ20以上

4.5以上

φ4以上

200-300


1、直径、高度、冠径其中二项达到标准,可按该标准规定予以补偿。

2、直径:取树高离地三分之一处的直径;

3、冠径:取树枝、树叶水平投影的平均直径;

4、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数;表中的以下,均含本数。

φ16以上

3.5以上

φ3以上

160-180


φ12以上

2.5以上

φ2.5以上

110-150


φ10以上

2以上

φ2以上

60-100


φ8以上

1.8以上

φ1.5以上

35-50


φ5以上

1.5以上

φ1以上

20-30


φ2以上

1以上

φ0.5以上

8-15


φ1以上

0.5以上

φ0.3以上

4-6




2、桃、李、梅、梨、核桃、柚子树等

直径(cm

高度(m

冠径(m

征收补偿标准

(元/株)


φ20以上

4以上

φ4以上

250


1、直径、高度、冠径其中二项达到标准,可按该标准规定予以补偿。

2、直径:取树高离地三分之一处的直径;

3、冠径:取树枝、树叶水平投影的平均直径;

4、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数;表中的以下,均含本数。

φ16以上

3.7以上

φ3.5以上

150


φ14以上

3.2以上

φ3以上

60-80


φ12以上

3以上

φ2.5以上

40-50


φ8以上

2.5以上

φ2以上

30-40


φ6以上

2以上

φ1.5以上

20-30


φ3以上

1.5以上

φ1以上

10-20


φ1以上

1以上

φ0.5以上

3-6



3、其他果树(含油茶、油桐等)

直径(cm

高度(m

冠径(m

征收补偿标准

(元/株)


φ20以上

4以上

φ5以上

150-200


1、直径、高度、冠径其中二项达到标准,可按该标准规定予以补偿。

2、直径:取树高离地三分之一处的直径;

3、冠径:取树枝、树叶水平投影的平均直径;

4、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数;表中的以下,均含本数。

φ16以上

3.7以上

φ4以上

90-120


φ14以上

3.3以上

φ3以上

70-90


φ12以上

3以上

φ2以上

40-50


φ8以上

2.5以上

φ1.8以上

28-38


φ6以上

2以上

φ1.2以上

20-25


φ3以上

1.5以上

φ0.8以上

8-15


φ1以上

1以上

φ0.5以上

3-6


4、葡萄树

藤长(m

征收补偿标准

(元/株)


25以上

200


1、主要藤长在25m以上的每增加12.5元;

2、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数,表中的以下均含本数。

20以上

80-150


15以上

70-100


10以上

50-60


5以上

30-40


1.5以上

15-20


1以上

5-10



5、桂花、银杏、红豆杉等名贵树木

直径(cm

高度(m

冠径(m

征收补偿标准

(元/株)


φ20以上

5以上

φ3以上

1000-1500


1、直径、高度、冠径其中二项达到标准,可按该标准规定予以补偿。

2、直径:取树高离地三分之一处的直径;

3、冠径:取树枝、树叶水平投影的平均直径;

4、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数;表中的以下,均含本数。

φ16以上

4以上

φ2.7以上

600-1000


φ12以上

3.5以上

φ2.3以上

500-600


φ10以上

3以上

φ2以上

400-500


φ8以上

2.5以上

φ1.5以上

150-200


φ6以上

2以上

φ1以上

80-130


φ4以上

1.5以上

φ0.8以上

50-70


φ2以上

1以上

φ0.5以上

20-30


φ1以上

0.5以上

φ0.3以上

10-15


6、樟树、杜英、雪松等风景树

直径(cm

高度(m

冠径(m

征收补偿标准

(元/株)


φ20以上

5以上

φ3以上

500-1000


1、直径、高度、冠径其中二项达到标准,可按该标准规定予以补偿。

2、直径:取树高离地三分之一处的直径;

3、冠径:取树枝、树叶水平投影的平均直径;

4、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数;表中的以下,均含本数。

φ16以上

4以上

φ2.7以上

250-500


φ12以上

3.5以上

φ2.3以上

100-180


φ10以上

3以上

φ2以上

80-150


φ8以上

2.5以上

φ1.5以上

60-80


φ6以上

2以上

φ1以上

40-60


φ4以上

1.5以上

φ0.8以上

20-40


φ2以上

1以上

φ0.5以上

10-20


φ1以上

0.5以上

φ0.3以上

5-10



7、珠树、苦树、楠树、杉树等其他杂树

直径(cm

高度(m

冠径(m

征收补偿标准

(元/株)


φ30以上

5以上

φ5以上

150-200


1、直径、高度、冠径其中二项达到标准,可按该标准规定予以补偿。

2、直径:取树高离地三分之一处的直径;

3、冠径:取树枝、树叶水平投影的平均直径;

4、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数;表中的以下,均含本数。

φ25以上

4以上

φ4.2以上

100-130


φ20以上

3.5以上

φ3.5以上

80-95


φ15以上

3以上

φ2.8以上

50-60


φ10以上

2.5以上

φ2以上

40-45


φ6以上

2以上

φ1.5以上

20-30


φ3以上

1.5以上

φ1以上

10-15


φ1以上

1以上

φ0.5以上

3-5




8、竹类

楠竹

直径(cm

征收补偿标准

(元/株)


φ10以上(含本数)

30



φ8以上(含本数)

20-25


φ6以上(含本数)

15-19


φ4以上(含本数)

9-14


φ4以下

4-8


嵩竹(贵竹)、方竹

直径(cm

征收补偿标准

(元/株)


φ4以上(含本数)

10



φ2-4

5-9


φ2以下(不含本数)

3-5


③斑竹、青皮竹、水竹、毛竹等

单株:根据直径大小,每株补偿1-2

成片:每平方米补偿20


9、茶叶

高度(m

冠径(m

征收补偿标准

(元/株)


1以上

25



0.8以上

20



0.5以上

15


0.5以上


10


0.3以上


5



10、人工绿化花坛及其他绿化造型

按绿地面积60/的标准补偿。


附件3

桃源县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类别

补偿标准

迁坟标准

备注

土筑坟

2200元/座

按1200元∕亩进行统筹安排

在公告迁坟期限,逾期不迁的,由建设单位深埋处理,不再补偿。

3000∕座

(5年以内新坟)

碑坟

3000/

3800

(5年以内新坟)

砖、石坟

(含石碑、围子)

3800∕座

4600元∕座

(5年以内新坟)





附件4

桃源县埋电杆、拉线及绿篱补偿标准


埋电杆、拉线

占用耕地的按400元∕根补偿,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按300元∕根补偿,占用非耕地的按200元∕根补偿。

不再给予其他补偿

绿篱

8∕m

高度在1.5米以下

固定围墙或自然院落包干之外

绿带

16∕m

高度在1.5米以下

固定围墙或自然院落包干之外



附件5

桃源县水泥路、沥青路、排灌机埠补偿标准


类别

补偿标准

规格

备注

水泥路

90平方米

含基础、垫底层

建设使用五年以内的按80%补偿,建设使用五年以上的按60%补偿。

沥青混凝土路

120平方米

含基础、垫底层

排灌机埠

一事一议



附件6

桃源县房屋装修装饰设施包干补偿标准

结构类别

补偿标准

主要特征

钢混结构

500∕㎡

1、房屋地面砖;

2、外墙砖;

3、内墙仿瓷涂料;

4、铝合金窗带防盗网;

5、室内包门入户防盗门;

每缺少一项调减5%的补偿标准

砖混结构

500∕㎡

砖木结构

450∕㎡

木结构类

350∕㎡

偏杂类

80∕㎡



附件7

桃源县房屋超深基础补偿标准

项目名称

单位

征收补偿标准

(元)


备注

砖石基础

m3

300


标准基础1.2m以外的超深部分

混凝土基础

m3

400


标准基础1.2m以外的超深部分

钢筋混凝土基础

m3

500


标准基础1.2m以外的超深部分


附件8

桃源县简易棚屋补偿标准

项目名称

单位

征收补偿标准

(元)


备注

钢架棚屋

100-150


含屋架、四周有护围

平瓦屋面棚屋

90


含屋架、四周有护围

青瓦屋面棚屋

80


含屋架、四周有护围

(在屋面板上铺设)

杉皮屋面棚屋

70


含屋架、四周有护围

(在橼子上铺设)

稻草屋面棚屋

60


含屋架、四周有护围

石棉瓦屋面棚屋

70


含屋架、四周有护围(小波石棉瓦在橼子上铺设)

玻璃纤维瓦屋面棚屋

70


含屋架、四周有护围

油毡屋面棚屋

40


含屋架、四周有护围

纺织袋屋面棚屋

40


含屋架、四周有护围

简易石棉瓦棚屋

50


大波石棉瓦在橼子上铺设

说明:简易棚屋前后沿滴水高2-2.5米



附件9

桃源县线型工程涉及房屋室外设施补偿标准

项目名称

单位

征收补偿标准

(元)


备注

玻璃瓦屋面

200


含钢筋砼现浇面

不锈钢门

180



普通人工铁门

140


圆钢制品

普通防盗铁门

500


自制方钢制品

围墙24眠墙

100


含基础,地面以上计算高度

围墙24斗墙

80


含基础,地面以上计算高度

围墙18

70


含基础,地面以上计算高度

围墙13

60


含基础,地面以上计算高度

沙浆柱

m3

500


含基础,地面以上计算高度

普通招牌

300



塑扣招牌

380



铝扣招牌

450



霓虹灯招牌

600



霓虹灯字

550


灯长5一组

瓷瓶栏杆

180



铁栏杆

120



不锈钢栏杆

m

150



简易砖石板预制桥

300


按桥面面积计算

简易砖石拱桥

m

300


按桥面面积计算

简易钢筋混凝土桥

m

400


按桥面面积计算



附件10

桃源县按时交房腾地奖励标准


类别

奖励标准(元户)

备注

10日内

3


15日内

2

20日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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