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县定于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49分,在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3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县政府网站、县人民防空网站等媒体将播发试鸣防空警报相关信息。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试鸣防空警报的宣传工作,在试鸣日要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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