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53家单位重要岗位实行效能监察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经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县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今年在县直及驻桃53家单位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经各单位研究并申报,以下单位股(室、队)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为2011年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对象(见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下单位和人员的办事效率、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及优质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机关效能办地址:县供销联社四楼
投诉电话:0736—6638110(24小时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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